再审程序是 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再审程序的具体步骤如下:
提交再审申请:
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一般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
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再审条件,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人民法院审查案件:
人民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审查,包括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组织听证等程序,以判断是否存在再审事由。
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人民法院在审查完毕后,会就是否对案件进行再审做出裁定。如果裁定再审,则案件会进入再审程序;如果裁定驳回申请,则再审程序终止。
再审程序:
如果裁定再审,人民法院会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包括重新审理、判决等程序。如果之前是适用一审程序的话,那么现在还是适用一审程序,但是必须要另行组成合议庭来进行审理,按照一审程序所审理出来的结果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身上是拥有上诉的权利的。
执行程序:
再审后,如果判决或裁定生效,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再审程序的启动并不等同于再审的同意,再审被受理后,仅表示法庭已启动审查程序,至于是否裁定再审,还需根据审查结果决定。当事人在再审审查阶段应积极配合,提供充分证据与理由,争取听证机会,以增加再审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