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教师辞职程序如下:
提前书面申请
教师个人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校劳动人事部门提交辞职报告,陈述辞职的理由和去向。
单位审批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学校负责人(如校长)需要签署意见,然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教育局审批
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给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经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教育局会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办理辞职手续
教师在获得教育局的批准后,需要到学校办理辞职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学校负责人开具相关证明。
档案和人事关系转移
教师需持学校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辞职教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在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建议教师在辞职过程中,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并与学校和教育局保持良好沟通,以便顺利完成辞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