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辞职走以下程序较为妥当:
提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
书面辞职申请
辞职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等待审批。
工作交接
辞职申请获得批准后,需将手头上的工作交到人事部签收,并确保工作交接顺利进行。
办理离职手续
审批同意后,人事部会通知本人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领取离职证明和办理社保及档案转移等。
社会保险与公积金
辞职后,个人可以到人才中心或劳动就业中心代理交保险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原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取现,但需原单位开具证明。
党关系转移
党关系可以放在原工作单位,待找到新工作后可以转到新的单位。
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备案
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国企辞职流程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在辞职前与用人单位充分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办理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