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工伤鉴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登记
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以下材料: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审核与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如果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决定包括是否认定为工伤、工伤的等级及相关待遇等。
送达与告知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告知具体赔偿项目及费用。
建议: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尽早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确保材料完整,以便及时获得工伤认定和相应的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缩短工伤认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