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工伤程序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工伤发生后的初步处理
立即救治:将受伤职工送往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紧急情况可先就近就医,但后续治疗应选择工伤保险协议医院。
事故报告: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时限。
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工伤事故发生后3日内,用人单位应通知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进行网上工伤事故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均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未按时限申请的可在1年内提出。
准备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工伤认定审核与决定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
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若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鉴定委员会将根据职工提供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工伤认定书生效后,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要求,用人单位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转付给职工。
争议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费用。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院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程序
仲裁或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职工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建议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