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伤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直接申请。
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记录等);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事故相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
受理与初步审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工伤认定流程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就事故原因、责任划分等进行调查,必要时会向事故发生地、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了解情况。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
在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操作是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赔偿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建议: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尽早向用人单位报告,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应及时自行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