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变更村里的一般程序如下:
申请
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提供土地权属材料。
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登记
土地使用者变更的办理流程一般分四步:申请、调查、审核、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颁发土地使用证
在张榜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建议在办理土地变更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核,以确保变更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