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预审之后的程序包括:
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这是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也是后续工作的基础。
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在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后,进行初步设计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这些文件是项目设计和建设的重要依据。
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的说明:
需要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征地补偿安置,当地人民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征地补偿安置进行说明和解释。
办理规划、环保等证件:
征地单位需要持《选址意见书》到国土资源局提出土地使用的预审申请,再由国土资源局下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书》。之后,征地单位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书》到建设相关部门、环保局等部门办理规划、环保等证件,并根据规定缴纳费用。
申请正式用地:
在上述证件下发后,需拿以上证件到预审的国土资源局申请正式用地。
发布征地公告:
当用地预审顺利通过之后,市级和县级的政府会在接到征收土地方案的批准文件之后的十天之内,来进行一次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公布,这个公告会由当地市政府或者是县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来具体执行。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已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需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出详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且要将这个方案公之于众,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得到批准之后,那就可以开始执行这项任务,还是要交给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去组织实施。
建议: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每个步骤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及时完成相关手续,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