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立案后,案件将依次进入以下程序: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立案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是找到犯罪人和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侦查措施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和书证、组织鉴定和发布通缉令等。
侦查机关有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刑事拘留,但拘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并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有权在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聘请律师,获得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法律服务。
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
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内完成。
审判阶段
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分别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有罪判决或无罪判决。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执行阶段
执行机关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进行执行。
在整个流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都会依法进行各自的工作,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同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有权依法进行辩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
案件在立案后,当事人应及时聘请律师,以便在法律程序中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和辩护。
当事人应保持与案件侦查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新的证据或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