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借调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借调申请
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需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
审批流程
借调部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审批(备案)表》,写明借调干部姓名、借调期限、借调事由等,经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党委、政府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审核后,由编委主任审批,再由组织人社部门下达《借调人员通知》。
借调手续
借调单位与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经过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前期操作
原单位要放人走;要去的单位同意接收;需要当地主要领导签字,比如区内调动,需要区委书记签字。
办理“减员”和“增员”手续
原单位和接收单位收到“调令”后,分别办理“减员”手续和“增员”手续。
工资和社保转移
原单位开具《工资介绍信》给接收单位,然后原单位就会停了该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一切待遇的发放。接收单位收到《工资介绍信》后,办好“增员”手续,该人员的劳动关系就正式转到接收单位。
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通常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其他注意事项
借调期间,被借调人员的工作实绩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工作实绩部分可能无法准确评估。
借调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并且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建议:
在进行事业编制借调前,务必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确保所有手续符合要求。
借调期间,保持与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良好沟通,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注意借调期限,及时完成相应工作并返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