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内县转区的程序如下:
个人申请
拟调动者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调动申请,如果是公务员则向组织部门申请,如果是事业单位人员则向人社部门申请。
单位同意及主管部门审核
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调入,并签署意见。
编制审核
拟调人员持经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干部调动审批表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用编审批手续。
组织审批
调入单位将拟调人员的请示、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调动申请、调动审批表和用编审批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门、人社部门。
办理调动
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行文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干部按规定期限,持调动文件和调出单位出具的工资介绍信,办理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
市编办审批
如果涉及跨县调动,则需要用人单位向市编办申请编制单,并由市级相关部门同意方可异地调动。
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需签署意见。
公务员管理处审核及局分管领导审批
公务员调动需经过公务员管理处的审核和局分管领导的审批。
发商调函及办理工作移交
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后,向调出单位发商调函,经调出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拟调人员方可办理工作移交和调动相关手续。
建议:
在整个调动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规定。
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和手续,确保调动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