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告民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官告民适用 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如下:
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立案:
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按照法定条件受理立案。受理条件包括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答辩: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开庭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进行陈述和辩论。
判决:
法院在审理终结后,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建议: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提起官告民诉讼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诉讼。
如果对行政行为有异议,可以先通过行政复议等途径寻求救济,行政复议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