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辩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接待当事人 :律师首先接待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建立委托关系。收案与立案:
律师接受委托后,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收案条件,如果符合,则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之后,律师将代理词和民事诉讼状提交给法院,法院在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
出庭前的准备:
律师需要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研究案件材料、准备证据、撰写代理词等。
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
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法庭辩论: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进行发言和答辩,互相辩论。审判长负责引导辩论,确保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得到公平保障。
调解与判决: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将及时作出判决。判决宣告时,法庭应当公开进行。
案卷归档:
案件审理结束后,律师需要将案卷材料整理归档,以便后续可能出现的复查或执行。
在整个过程中,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和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除非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