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民事程序判决是指 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所采用的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所作出的判决。这种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并且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特点包括:
起诉方式简便:
原告可以口头起诉,法院将记录并登记相关内容,原告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捺印。
受理案件程序简便:
当事人可以同时到基层法院或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法院可以当即审理或另定日期审理。
审理程序简便:
简易程序可以省略或简化一些法庭审理活动或内容,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判决迅速:
简易程序旨在快速、及时审结案件,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成本。
通过这些特点,简易民事程序判决能够更高效、便捷地处理简单的民事纠纷,减轻法院和当事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