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订立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这一步骤也称为要约,即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对方同意后,拟定合同条款
在收到要约后,如果另一方同意该要约,双方将开始协商并拟定合同的详细条款。这个过程可能涉及多次的协商和修改,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双方的意愿和法律规定。
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经过协商,当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合同即告成立。此时,合同当事人需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以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备案登记(如法律规定)
对于一些特定的合同,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法律规定需要办理备案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在签字或盖章后,还需完成备案登记手续,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总结起来,合约订立的基本程序为:一方发出要约,对方同意并拟定合同条款,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必要时完成备案登记。这一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