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离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协议。
在古代,这种协议通常被称为“放妻书”或“放夫书”,双方签字画押后,交官府备案即可生效。
强制离婚(休妻)
丈夫单方面提出离婚,并写下休书,将妻子遣送回娘家。休书需符合“七出”条件之一,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盗窃等。
但需注意,“三不去”规定限制了休妻的条件,即妻子无娘家可归、与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结婚时夫家贫贱后来富贵。
官府判决离婚(断离)
若出现“义绝”情况,即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官府会判定夫妻离婚,强制离异,不论双方是否同意。
和离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经商议后自愿离婚。这种情况下,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并交官府备案。
总结:
古代离婚程序较为复杂,主要涉及协议离婚、强制离婚(休妻)、官府判决离婚(断离)和和离四种方式。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条件和程序,需严格按照当时法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