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名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书面申请
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正式的书面更改姓名的申请。18周岁以下的人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18周岁以上由本人申请。
提供证明材料
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学生需到学校开证明)。
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
2张1寸照片。
工本费14元。
户籍部门申请
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公证
如要求超过16周岁需公证,可先不公证以节省费用。
市公安局户籍部门
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领取新户口本
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更新证件
根据户口本上的新名字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手续与换证相同。
更新社保、医保、银行、公积金等所有有效证件。
通知相关单位
告知单位人事部门更改名字的情况,并在人事档案中留下改名记录。
建议:
在申请改名前,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免耽误时间。
如果有条件,可以提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改名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