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资格审查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并确定发布方式(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
制定资格预审文件,包括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申请文件格式等,并明确资格预审的标准和方法。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通过指定的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告知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的相关信息。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并确保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如有必要,招标人可以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提前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潜在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递交申请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接收和审查这些文件。
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和审查
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具体审查工作。
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检查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和文件格式等。
进行详细审查,包括企业资质、生产许可、信誉等方面,并根据招标类别和要求进行评分排序。
审查结果的确定和通知
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审查结果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资格审查报告。
招标人根据资格审查报告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招标人根据资格审查报告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这些步骤确保了资格审查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规性,有助于筛选出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