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选举招标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准备阶段
选择招标方式:确定是公开招标还是邀标、议标。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在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业主方(如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可聘请有关部门人员和物业管理专家组成。
确定招标项目、招标指导思想及原则。
编写招标书:招标文件通常包括《招标公告》、《招标书》、《投标须知》、《投标书编制要求》等。
招标阶段
发布招标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拟招标的物业名称、投标单位条件、报名截止日期、报送投标书截止日期及联系地址、电话等。
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从报名单位中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并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
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
组织投标单位勘查项目并答疑。
成立评标委员会: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制定评标标准、定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一般由业主代表、有关部门人员、物业管理专家及未参与竞标的相同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组成。
收取投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标书,一般公开招投标应请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并保存投标书至正式开标时止。
开标与标书评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参加人员为业主代表、公证员及参与投标的单位代表。开标由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公证员公证,当中启封投标书,并唱读其报价、管理计划及各项服务达到的标准,开标后应将标书发给评委会委员,由各委员独立详细阅读、审查投标书,就投标书给出评分。
定标与公示阶段
统计分数:统计各物业公司的得分,去掉两到三个最高分和两到三个最低分,算出最终平均分。
宣布结果:参照评标、定标方法,公布得分最高X名的物业公司作为候选,上门征求业主书面意见。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候选物业公司获得法定面积和人数的业主同意,授权业委会正式签订合同和补充协议。
备案与交接阶段
招标结果备案:将招标结果送居委会和房管局(住建委)物业科及小区办备案。
资料交接:通知小区办、居委会,配合新老物业公司进行档案、资料的交接,审计物业管理账目,做财务交接、设备交接等。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业委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进行工作,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