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招标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需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若委托代理招标,则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确定招标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则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若采用资格预审,则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并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资格预审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
现场踏勘
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
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组建评标委员会
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开标
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标书,并主持开标会议。
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与中标单位进行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
招标备案与合同备案
招标结束后,需将相关招标文件和合同进行备案。
建议:
招标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招标人应加强招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投标人的资质符合要求,防止围标串标等不正当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营业场所,确保招标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