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项目招标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招标准备
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
启动招标工作,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自行招标。
招标策划
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技术要求、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及采购质量要求等。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公司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等。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后,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
投标准备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期间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澄清。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公司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成员需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
开标
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包括宣布开标纪律、确认投标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等。
评标与定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
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报告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完成整个招投标流程。
合同履约与验收
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建设,采购单位进行验收,办理付款手续。
档案管理
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需建立相关档案。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步骤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