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领证的程序要求如下:
提出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声明书》中需包含无配偶、无血缘关系的声明,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提交证件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
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需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审查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核实双方的结婚意愿、年龄、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
如有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甚至进行医学鉴定。
登记发证
经审查无误后,如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工作人员会将结婚登记照粘贴在结婚证上,并盖上钢印,发给结婚证。
双方需当场领取结婚证,并妥善保管。
建议
提前预约:由于婚姻登记机构可能存在业务繁忙的情况,建议新人提前通过电话或网上预约的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以确保能够顺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准备齐全材料: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的证件和证明,以避免因材料不全而耽误时间。
婚检建议:虽然婚检是自愿的,但建议新人都去做一下婚检,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伴侣负责。
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详细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