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招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招标准备
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
启动招标工作,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自行招标。
招标策划,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技术要求、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及采购质量要求等。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等。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后,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
投标准备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研究准备投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澄清。
组建评标委员会
开标前,招标公司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成员需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
开标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包括宣布开标纪律、确认投标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等。
评标与定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报告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完成整个招投标流程。
此外,招标程序还可能包括以下附加步骤: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发布招标广告、进行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的质疑。
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这些步骤共同构成了综合招标程序的完整流程,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