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副职换届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动议与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工作方案。
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
考察与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
乡镇公务员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应当进行考察;
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可以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人选。
公示
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副职干部的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通过民主推荐和考察,选拔出真正有能力、有德行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