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物业公司的程序如下:
业主大会决议
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是否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重新选聘时,业主大会应授权业主委员会组织招标。
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才能成功更换物业公司。
书面通知
表决通过后,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组建选聘工作小组
向全体业主征集选聘工作成员,组建选聘工作小组。
公开物业招标
业主确定新的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收集投标文件,评估各个投标方案并选择最合适的候选人。
竞标公示评标
竞标公示评标,签署物业管理协议。
新老物业公司交接
安排新老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新物业公司进场。
通知原物业公司和居民
在确定更换后,应及时通知原物业公司和小区居民,并协调交接事宜。
法律程序
如物业公司不愿意停止物业合同退出管理,需要走法律程序,如向居委会申请更换物业,或通过法院判决解除物业公司《物业合同》。
备案手续
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后,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征求居民意见
为了确保更换过程公正透明,可以在决定更换物业公司之前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在更换物业公司过程中,确保所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保证更换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