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伤应遵循以下程序:
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
用人单位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职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工伤职工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建议: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尽快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职工或直系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所需材料应齐全,以便顺利完成认定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