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员工离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申请
员工应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交辞职申请,并填写辞职审批表。
部门意见
所在部门领导提出意见,并注明培养费等事项。
人事处审查
人事处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
校领导审批
辞职申请需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办理离校手续
经学校批准后,员工需办理离校手续,包括归还学校财物、清理个人物品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离校手续。
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人事处劳资科负责办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关系的转出手续,并收回工作证等材料,修改人事信息数据库中的状态。
更新人事信息
人事处人事科在人事管理系统中维护离校信息,更新员工当前状态。
工作交接
教师需整理教学资料、物品交接,并与接手教师进行详细沟通,确保教学进度和学生情况交接无误。
费用结算
学校财务处根据实际工作时间结算工资,并办理离职费用结算。
离职证明
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离职证明等相关文件。
其他手续
员工还需办理失业保险、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建议员工在离职过程中,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所有手续能够按时完成,并与学校保持良好沟通,以便顺利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