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者必须年满十八岁,且为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申请者需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申请者需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如无工作或学习单位,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书应详细表达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谈话
党组织在收到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申请者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并加强教育引导。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申请者,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培养和教育。
培养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党课、党内活动、分配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以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同时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进入为期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
进入考察期
党组织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各种活动和任务,观察其表现,进行持续的培养和教育。
发展对象的确定与考察
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学习成绩优良,近两个学期无考试不及格情况,本人对入党有迫切要求,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一贯表现较好。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学校党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填写《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预备党员的接收
此阶段一般在确认为发展对象的三个月内完成。党支部将会对发展对象进行针对性研究,经上报预审和党委预审合格后,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书》,经支部大会决议等相关程序后,完成对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建议申请者在整个过程中,认真学习和理解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历史,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以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党组织的考察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