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裁决需要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6 13:27:50 手机游戏

拆迁裁决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即裁决机关)提出裁决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

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材料不齐,申请人需在7日内补齐。

审理

裁决机关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若拆迁双方达成一致的补偿安置协议,应签订协议并提交给裁决机关,程序终止。

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未参加审理的,视作撤回申请;被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未出席的,裁决机关可缺席裁决。

文书送达

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

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

采用公告送达的,需在被拆除房屋拆迁基地内张贴裁决文书,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天。

执行

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

不执行的,裁决机关可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总结起来,拆迁裁决的程序包括申请、审理、文书送达和执行四个主要步骤,每个步骤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操作要求,以确保裁决过程的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