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求婚和订婚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求婚
求婚是男女双方单独完成的仪式,当双方感情达到一定升华时,男方会向女方表达内心的爱,并希望给她一生的幸福。
订婚
订婚必须在双方家长的见证下进行,将亲朋好友聚集在一起,选择一家高档餐厅,正式举行订婚仪式。
军婚申请程序
打恋爱报告:军人需要提前打一份恋爱报告,有的情况下需要提前一年打报告。
打结婚报告:在恋爱报告之后,军人需要到政工机关领取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写完毕后,需要盖公章。
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进行政审,通常以函调的形式进行。
婚检:军人需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地方人员需带上身份证到妇幼机构进行免费婚检,并由妇幼机构开具婚检证明。
开具结婚介绍信:所有手续齐全后,由军人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即结婚介绍信)。
拍照片:拍摄2寸的双方彩色合影,共需3张。
婚姻登记: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结婚介绍信,地方人员带上户口本、个人身份证和双方合影照片,到所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
建议
提前准备:由于军婚程序较为复杂,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手续。
沟通:与对方及其家长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双方对订婚和求婚的细节达成一致。
遵守规定:严格按照军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婚姻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