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有以下最新规定:
保证金限额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保证金退还
自中标(成交、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
缴纳方式
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
法律依据
这些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建议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保证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