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降温费的发放标准如下:
山东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从6月起到9月共4个月计发。
陕西
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25元,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
江西南昌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度(含33度)以上室内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每年6月至8月发放。
广东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高温作业。按月发放为150元/月,按天折算为6.9元/天,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共计5个月。
北京
每年6-8月,室外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河北
实行差别时长,2元/小时(室外),1.5元/小时(室内)。
天津
防暑降温费: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月份6-9月;高温津贴:(高温作业在防暑降温费基础上发放)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工资的12%。
上海
6-9月,每月300元。
浙江
6-9月,室外300元/月;室内200元/月。
山西
6月份至8月份,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辽宁
7月份至9月份,每天200元/月。
海南
4-10月,共计7个月。
全国通用标准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这些标准主要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制定,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当地的具体政策,确保降温费的发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