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由规定2021

时间:2025-02-15 03:30:58 单机游戏

现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规定是对2011年制定《案由规定》的补充和完善。新规定结合现状,依照严格依法原则、必要性原则、实用性原则三大原则,以民法学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类型来编排案由的纵向体系。

在纵向体系上,结合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民事立法及审判实践,将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为十一大部分,作为第一级案由。这十一大部分包括:

1. 人格权纠纷

2.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3. 物权纠纷

4. 合同、准合同纠纷

5. 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

6.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7. 海事海商纠纷

8.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9. 侵权责任纠纷

10. 非讼程序案件案由

11. 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

在横向体系上,通过总分式四级结构的设计,实现案由从高级(概括)到低级(具体)的演进。修改后的《案由规定》采用纵向十一个部分、横向四级结构的编排设置,形成了网状结构体系,基本涵盖了民法典所涉及的民事纠纷案件类型以及人民法院当前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类型,有利于贯彻落实民法典等民事法律关于民事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新规定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分别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通知要求和判决书的内容要求。

建议:

各级人民法院应认真学习修改后的《案由规定》,理解案由编排体系和具体案由制定的背景、法律依据、确定标准、具体含义、适用顺序以及变更方法等问题,准确选择适用具体案由,依法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创新和加强民事审判管理,不断推进民事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司法实践,继续细化完善民法典新增制度案由,特别是第四级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