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加强业务招待费的管理,有效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总额。
遵循“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的原则。
适用范围
业务费: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购物卡及赠送的烟、酒、茶叶、其他纪念品等。
招待费: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参观费、旅游费等;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管理原则
先申请、后执行。
预算总额控制。
对口接待,专款专用,全程监督。
第二章 费用发生具体规定
费用申请制度及审批流程
业务费用实行事先申请,事中控制,事后报销。
发生招待费前应由具体业务部门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经客服部审批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执行。
报销要求
事前审批:经办人员在业务招待费开支前,必须事先填制“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由客服部审批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执行。
不可代报: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必须严格遵循“谁发生,谁报销”的原则,严禁公司内部和部门间人员代报。
共同原则:原则上应由公司两名或两名以上员工共同外出应酬,总经理特批除外;报销时至少需要一名外出招待的公司员工在“付款通知书”上共同签字确认。
单一原则:原则上只能是一家商家的发票或者收据,并与申请表的商家保持一致。如有第二家及以上商家需在发生前电话报请上级直接主管口头同意。
统一原则:招待客户住宿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预订办理,统一支付;赠送客户礼品由公司统一采购,经办人按照实际需要登记领用。
及时性原则:报销单据应按时提交,确保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陪同人员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原则上不能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5倍。
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接待事项,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三章 附则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希望这个示例对您有所帮助。您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管理办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