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考核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核目的
激发各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主动性。
提高工作效率。
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考核范围
集团内部所有单位。
考核对象
部门考核的对象为部门经理。
考核内容
部门考核分为“行政部门”及“业务部门”考核两大类。
行政部门考核内容包括“部门工作量”、“部门出勤率”和“部门满编率”。
业务部门仅考核“部门工作量完成情况”。
考核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
反馈原则:考核结果需反馈给被考核者,并听取其意见。
考核组织管理
设立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和集团考核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
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管理。
考核指标
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不同,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
管理部门的考核指标包括综合管理能力和专项工作指标。
业务部门的考核指标主要为工作量完成情况。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与各部门月度工资计发挂钩,以有效激励为原则。
考核结果可作为公司对部门奖励和惩罚的重要依据。
通过过程控制,建立良好的绩效文化,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奖惩措施
设立奖励和处罚条例,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进行处罚。
这些内容构成了一个较为全面的部门考核管理体系,旨在通过科学、客观的考核手段,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部门工作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