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规定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前需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紧急出差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延长滞留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出差标准
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5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10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市内出差
市内(县、区)出差原则上要当天返回,若因公事需住宿按标准包干使用(市内差旅费标准详见附表1)。
交通工具一般采用公交车,特殊情况可使用出租车,使用出租车要经主管批准,遇紧急情况事后要说明理由。
远途出差
远途出差差旅支付,交通费不能超过标准。
报销与借款
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出差借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
其他规定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这些规定有助于企业有效管理员工出差,控制成本,确保出差活动的合规性和经济性。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出差管理制度,以确保其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