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入学与注册
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进行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则注册学籍,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考勤与纪律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遵守作息时间。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以及准假逾期不归者,均以旷课论。
考勤由任课教师或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勤情况需统计汇总并通报。
请销假制度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校活动时,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录取名册、学籍表、成绩表、毕(结)业证等,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籍管理人员需以严谨负责的态度收集、整理、归档学籍档案材料,并永久保存。
休学与复学
学生因病休学需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满后,学生可持相关手续办理复学手续。
转学与借读
学生转出需持接收学校接收证明,经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出手续。
学生转入需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经学校研究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借读学生需办理借读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借读证明,否则学校将注销其学籍。
退学
学生因特殊原因可提出退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
毕业与结业
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将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业证书丢失可申请开具证明书。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学生学籍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