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对象
确定聘请对象的范围,例如可以是企业高管、行业专家、知名人士等。
申报与推荐
人员自荐或由县直部门和乡(镇)推荐,并提供个人或组织的资料。
资料审核
由县商务局或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审定与聘请
审核通过后,将聘请事项报请相关领导小组或会议研究,最终确定聘请人选。
颁发聘书
经审定聘请的顾问人选,由相关部门颁发“XX县招商顾问”聘书。
聘期与解聘
聘期通常为两年,期满后可续聘。聘期内,顾问需履行其职责。
顾问职责
顾问需协助开展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包括邀请客商、联系接洽、拜访等。
支持与激励
为顾问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并在聘期内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
管理与评估
对顾问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履行职责,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
附则
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和其他相关事项。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框架,以确保聘请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