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停车后,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在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需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并在车后适当距离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保护现场原始状态,不随意挪动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痕迹。
如有需要,可采取立标志、牵绳索、撒石灰、立石块等方式划定保护警戒线,并由专人看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破坏现场。
抢救受伤人员
发现有人员受伤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迅速进行初步救护。
尽量在保护现场的前提下进行救护,避免因移动受伤人员而破坏现场。
如有条件,应由非肇事车辆送伤员去医院,确保肇事车辆原始状态不被改变。
报警
拨打122报警电话,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地点、涉及人员及车辆损坏情况。
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
留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勘查和处理。
配合交警进行现场检查、拍照和记录事故情况,确认双方事故责任。
联系保险公司
事故发生后,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提供必要的事故证明和资料,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协商赔偿
在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可根据责任划分进行协商赔偿。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交警调解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后续处理
根据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果,进行车辆维修或相关赔偿。
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步骤旨在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公正和有效的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