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按月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最低标准:
月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
法律强制性:
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使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补偿金。
违约金:
若劳动者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期限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补偿金计算依据
补偿金的标准应当明确,并符合员工的工资水平。
若未约定具体支付标准,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
特殊情况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已履行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他注意事项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应当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
补偿金的支付不应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间给予的经济补偿,具有法律强制性,且支付标准和期限应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若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补偿金,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或解除竞业限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