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25-02-13 07:18:33 主机游戏

环境保护税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的相应应税污染物,且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减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

纳税人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其他优惠政策

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企业可以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具体为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环保设施,在一定时期内免征环境保护税。

对环保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替换,免征环保税。

对环保投资所需的贷款利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免征环保税。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和个人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建议企业和个人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以降低环保税负,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