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基本原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通常参考员工在伤害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停工留薪期及工资支付标准
工伤期间也称为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等级评定后的工资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例如,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会按照一定比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比例。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资计算方式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计算通常基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未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这种计算方法能够较为公平地反映工伤职工的实际收入情况,确保其在工伤期间的经济待遇不受影响。
其他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了单位发放的工资外,还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金,这个金额是根据工伤程度、收入以及其他因素来决定的。
综上所述,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原工资并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建议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在处理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时,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工伤职工的经济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