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 不可以自愿不交五险一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依法享有参加五险一金的权利且这亦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即使企业与员工已经签订了协议,并且双方都是基于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的,但这些都不足以弥补协议内容与现行法律相违背的本质错误。因此,员工自愿选择不为自己购买五险一金是无法生效的。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如果公司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还将被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甚至是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