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关于退休后警察警衔工资的最新消息如下:
正常晋升警衔、受晋衔奖励或受降衔处分的人员 ,其警衔津贴分别按晋升或降低后的警衔执行,并从晋升或降低的下一个月起计发。退休民警警衔津贴的计发:
对于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具体来说,离休人员警衔津贴全额计入离休费;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其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本人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
退休警衔津贴的标准根据警衔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总警监2250元、副总警监2000元;
一级警监1800元、二级警监1600元、三级警监1400元;
一级警督1250元、二级警督1100元、三级警督960元;
以及更低级别的警司和警员也有相应的津贴标准。
关于警衔津贴的发放,虽然退休民警享受警衔津贴,但发放警衔津贴的要求为在岗在职的人民警察,退休民警并不包含在此范围内,因此不存在“补发”退休警衔津贴的情况。
新内容: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修改《人民警察法》列入第二类立法项目中,并将与修改《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一并考虑。现行的《人民警察法》对警衔津贴的规定是第四十条:“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对《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十九条作出相应修改:“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带标志,警衔津贴按比例折入基本养老金,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综上所述,退休后警察的警衔津贴是按照 国家规定比例计入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