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后,还有以下程序需要遵循:
等待上诉期
通常情况下,判决书会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诉。
提起上诉
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例如,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生效
如果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则判决书生效。具有给付义务的案件会进入履行期,在此期间,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要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书生效后,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及时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法院将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总结起来,判决书下来后的程序包括等待上诉期、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和申请强制执行。建议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仔细阅读判决书,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程序。如有疑问或需要专业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