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决定。以下是法院判决书的一般程序:
宣判与送达
当庭宣判: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判:法院定期宣判的,宣判之日即为送达日期。
上诉期限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生效与履行
上诉期过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具有给付义务的案件会进入履行期,在此期间,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要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强制执行
履行期之后,如负有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没有及时履行相关的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查询与查阅
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判决法院查询判决书,不是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一起去当地法院查询。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建议:
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应仔细阅读判决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或履行判决。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有异议,应尽早提起上诉,以免错过上诉期限。
如果败诉方未按时履行判决,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