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租地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
用地单位向市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受理
业务受理窗口受理申请,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
供地方案报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说明书和租赁供地方案,经过局内会审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签订合同
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金的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土地交付的条件和时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在租赁合同签署后,承租人需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及注销登记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以及办理注销登记等后续事宜。
建议:
在整个流程中,确保所有文件和信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减少审批过程中的延误和风险。
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