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转学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提交转学申请
学生或其监护人向意向转入的高中提交转学申请,申请中需说明转学理由。
取得接收学校同意
学生或学生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
接收学校对转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经测试同意接收的,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办理转学手续
原学校同意转学后,学生持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报到。
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特殊情况处理
特殊情况下,如毕业年级学生或家庭住址变动等,需要由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经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学。
所需材料
转学申请表
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由转出学校打印并盖章)
户口本和实际居住地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学籍变动记录,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审核与通知
转入学校审核材料,如果同意接收,会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进行核办。
转出学校也会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审核通过后,转入学校会发出转学联系单,并盖上公章。
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与原学校进行交接手续,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建议在申请转学前,详细了解目标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要求,并与原学校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转学过程顺利。同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