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一般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需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受理决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若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在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被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
开庭审理
仲裁庭会依法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庭上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仲裁调解
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会先行调解,争取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作出裁决
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仲裁裁决书。
裁决执行
仲裁裁决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生效后的仲裁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自觉执行。
建议:
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建议当事人详细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事由。
严格按照仲裁程序进行,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