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立户程序指的是 一个人独立建立自己的户口簿的过程。以下是一般的立户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本。
需提供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并加盖公章。
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提供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如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条件
当事人必须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有单独的住房(门牌号)。
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之间不单独立户。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资料户籍科工作人员处办理。
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
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其他额外材料,如结婚证、父母户口簿等。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就可以顺利完成自己立户的程序。